西藏自治區人社廳等六部門近日印發《關于在全區互聯網平臺企業、快遞企業實施用工報告制度的通知》,促進新就業群體權益保障。
在西藏從事網約車、外賣配送、同城貨運、快遞物流等互聯網平臺業務的企業,及其加盟商、外包服務商、勞務派遣公司,都需要按規定報送用工信息。該規定明確了報送主體和責任、報告內容和標準、報送流程和時間等,將新就業群體普遍關心的勞動報酬、社會保險、休息休假等11個方面基本權益保障落實情況納入報告內容。
依托用工報告數據,自治區人社廳將定期開展新就業群體用工形勢分析,研判用工規模、權益保障、風險隱患等情況,形成分析報告,為用工主體出具《用工體檢診斷書》。同時,西藏還將用工報告數據及《用工體檢診斷書》作為開展集體協商“集中要約行動”、勞動保障監察、權益保障專項服務的重要依據,納入日常監管范疇,形成全鏈條閉環監管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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