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那曲市人民檢察院與拉薩市人民檢察院在拉薩共同簽訂《那曲冬蟲夏草地理標志保護跨區域檢察協作機制(試行)》。該協作機制的建立,旨在破解“產地管不到流通、流通管不了源頭”的跨區域監管難題,充分發揮檢察機關“四大檢察”融合履職效能,構建全鏈條、閉環式檢察保護體系。
那曲冬蟲夏草是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也是那曲市農牧民群眾的重要收入來源。長期以來,產地溯源難、跨區域監管堵點多、侵權假冒跨地域等問題,一直是地理標志保護工作的現實難題。根據該協作機制,那曲市人民檢察院作為屬地檢察機關,聚焦源頭保護,重點監督那曲冬蟲夏草采挖備案、采集證管理、收購主體資質審批、地理標志規范授權、源頭賦碼溯源體系建設等工作。拉薩市是西藏蟲草市場重要集散地,拉薩市人民檢察院重點負責流通銷售領域的侵權假冒打擊與執法銜接。
相關負責人表示,那曲拉薩兩市檢察機關將以協作機制為抓手,密切配合、強化履職,切實做到產地控品質、銷地打假冒、雙向追責任,為那曲冬蟲夏草特色產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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