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立法考慮為何,又如何同步保障各民族使用和發展本民族語言文字的權利?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4日舉行新聞發布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雷建斌就此議題作出回答。
大眾新聞大眾日報記者:
近年來,全國各地特別是民族地區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取得了顯著的成效。請問,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作出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規定的主要考慮是什么?如何同步保障各民族使用和發展本民族語言文字的權利?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 雷建斌:
語言問題是很復雜的社會現象,很多人會從不同的角度去看待語言。比如,有的說語言是思維的外殼,有的講語言是文化的載體,各種各樣的說法。我今天主要從溝通的角度來講,因為語言相通是人和人相通的前提,語言不通就沒辦法溝通,溝通不好就沒辦法互相理解。應該講,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世界各國都面臨的問題和國家建設的基礎工作。我這里有一個數字,全球200多個國家和地區有2500多個民族、7000多種語言,大家可以看到,在這種多民族國家怎么推廣通用語言文字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基礎性工作。還有一個統計,現在世界上有100多個主權國家在憲法里明確規定了通用語言文字或者不同說法,有的叫官方語言,有的叫國家語言,也有的叫通用語言,總之就是一個通用的語言文字。同時也確定了通用語言文字的法律地位。比如,法國憲法就明確規定,法蘭西共和國的語言是法語。另外像俄羅斯、瑞士、印度、土耳其很多國家在憲法里都有相關規定。美國在總統行政命令里規定英語是美國的官方語言,這是其他國家規定的一些情況。從我們國家來看,我國憲法明確規定,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所以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我國憲法規定的責任。貫徹憲法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了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這是關于通用語言文字的專門法律,這部法律2025年12月作了最新修訂。
從實際需要來看,當前在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的征程上,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對各族群眾科學文化素質的提升,各民族共同走向現代化,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都是固本培元之舉。為了進一步突出國家全面推廣普及通用語言文字的重要作用,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第十五條明確規定了國家全面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要求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妨礙公民學習和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明確了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把通用語言文字作為基本的教育教學用語用字,另外也明確公務用語用字,還有公共場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一些要求。這些規定都是落實憲法有關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定要求,和新修訂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之間也是相互銜接的,這是構筑共同精神家園重要途徑,也是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重要舉措,有利于發揮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在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中的重要作用,也有利于各民族參與偉大復興進程,共享偉大復興成果。
關于保護少數民族群眾學習使用自己語言文字權利的問題,需要注意的是,不能把國家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和少數民族群眾學習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這兩者對立起來。保障各民族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這是憲法的明確規定。憲法第四條規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另外,剛才說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第九條規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使用依據憲法、民族區域自治法及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第十五條中也有明確規定,國家尊重和保障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學習和使用,推動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規范化、標準化和信息化建設,支持少數民族古籍的保護、整理、研究和利用。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第二十九條還規定,國家鼓勵各民族互相學習語言文字。這些規定都充分體現了對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學習和保護。大家知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將近3000名代表,其中少數民族代表有442名,占14.85%,按照憲法、代表法規定,每一個少數民族,人數再少,也得至少有1名全國人大代表。每次代表大會開會的時候,有這么多少數民族代表,有些代表是需要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大會是要保障這些代表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來履行代表職責的。比如,很多會議文件都有多版本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版本。為了今天的發布會,我把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在大會審議時的文件拿來給大家看一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草案大會審議時,翻譯少數民族語言版本有蒙古族、藏族、維吾爾族、哈薩克族、朝鮮族、彝族、壯族7個。大家可以看到,這就是當時法律草案審議時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草案的各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版本,代表大會在履職過程中是充分保障各少數民族代表能夠用熟悉的語言文字去履職的。應該講,國家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和保障少數民族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都是憲法和法律的規定,都有法律保障,不應該把兩個完全對立起來。(來源:國新網文字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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