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30多年來中央政治局會議研究的第一部法律案;
這是30多年來第一部設置序言的法律;
首次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寫入法律;
首次從法理層面闡釋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等核心概念;
首次在法律中明確新時代黨的民族工作格局。
6月24日,在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布會上,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民委主任委員巴音朝魯如是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立法基本情況。

6月24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和我國民族工作有關情況。王紫儒 攝
巴音朝魯說,制定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務和立法任務。2023年8月,黨中央批準了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將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列為本屆人大立法項目。2024年7月,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制定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2025年8月,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會議,研究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草案。這是30多年來中央政治局會議研究的第一部法律案。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貫穿了立法的立項、起草、審議全過程。立法工作自2023年11月啟動以來,能夠在兩年多的時間內完成立法程序,并且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高票通過,最根本在于黨中央和習近平總書記的堅強領導,在于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科學指引。
巴音朝魯說,全國人大常委會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充分發揮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這期間,趙樂際委員長兩次主持召開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會議,研究立法中的有關重大問題。在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下,成立了由李鴻忠副委員長任組長,彭清華、洛桑江村、雪克來提·扎克爾三位副委員長任副組長的立法領導小組,這樣高規格的立法領導小組在近些年的立法工作中是少有的,充分顯示了這部法律的份量和重要性。同時,我們還在領導小組下專門組建了工作專班,建立了由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的工作機制,具體負責這部法律草案的起草工作。開展廣泛調研,四位副委員長帶隊赴15個省市自治區開展立法調研,相關部門到全國各地,直接聽取各族干部群眾的立法需求,深入了解大家立法方面好的意見和建議。全國人大民委和國家民委以及相關部門系統研究梳理涉民族工作的政策文件、法律法規多達1400多件,委托相關領域專家開展了19個專項課題研究,特別是收集整理了46個國家涉民族工作領域的立法情況和實施情況。立法全過程各個環節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先后兩次就法律草案征求中央國家機關、各省市自治區380余家單位的意見,多次征求全國人大代表意見。兩次全文公布征求社會公眾意見,近5萬人次提出了意見。這些做法最大限度凝聚了立法共識,使法律更加符合憲法精神,得到人民擁護,真正做到立得住、行得通、管得用,彰顯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顯著優勢,是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生動實踐。
巴音朝魯說,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是新時代實施憲法有關規定、處理民族事務和開展民族工作的基本法律。體例上專門設置了序言,這是30多年來第一部設置序言的法律。這樣的安排更加凸顯了這部法律的政治性、原則性、宣示性、導向性,使之旗幟鮮明、主線突出,既有政治高度、歷史厚度,也有理論深度和實踐廣度。在內容上,明確了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總體要求、重要原則以及相關主體的職責要求,從構筑共有精神家園、促進交往交流交融、推動共同繁榮發展方面,都作出了具體規定,明確保障與監督措施以及法律責任,進一步健全完善民族工作領域治理急需、民族團結進步促進必備、有效防范民族領域風險隱患所急的制度機制,確立了清晰穩定的行為規范和長期預期。這部法律首次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寫入法律,首次從法理層面闡釋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等核心概念,首次在法律中明確新時代黨的民族工作格局,是通過國家立法方式把黨在民族工作中取得的重大理論和實踐成果轉化為國家意志的成功實踐。這部法律的實施,必將為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行穩致遠提供堅實法治保障,為推動全國各族人民共同以中國式現代化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凝聚磅礴力量。(來源:國新網文字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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