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全球人權治理高端論壇”6月11日至12日在北京舉行。圍繞全球治理倡議的人權意義,多國與會人士普遍認為,全球治理倡議蘊含豐富人權意涵,對完善全球人權治理具有積極意義。
2025年9月,中國提出全球治理倡議。這是繼全球發展倡議、全球安全倡議、全球文明倡議后,中國為世界貢獻的又一重要公共產品。

6月11日下午,正在北京舉行的“2026·全球人權治理高端論壇”就多個議題進行分論壇討論。近40名中外專家學者、媒體人士等在“‘全球治理倡議’的人權意義”分論壇展開交流討論?!≈行律缬浾?侯宇 攝
古巴外交部人權與社會人道主義事務專家、多邊事務與國際法司司長戴倫·瓦利多·埃斯卡洛納(Dayron Valido Escalona)認為,全球治理倡議不僅是一個倡議,更是一個共同的愿望——全球南方可以參與建立更公平、公正、包容的世界秩序。
他說,“全球治理倡議對人權的影響在于,它可以幫助我們破除不合理的舊有框架,助力構建更為公正完善的人權體系:在其中,一個國家無論面積大小、實力強弱,都有權利追求自己的發展道路,實現發展和尊嚴?!?/p>
南開大學人權研究中心副主任黃海濤認為,全球治理倡議打破了西方在人權話語上的壟斷,將生存權與發展權置于優先位置,為提升“全球南方”話語權、抵制人權政治化提供了堅實的理論支撐和有效的實踐路徑。
全球治理倡議提出奉行主權平等、遵守國際法治、踐行多邊主義、倡導以人為本、注重行動導向五大核心理念。
印度全球南方地緣經濟研究中心創始人兼主任穆罕默德·薩奇布(Mohammed Saqib)稱,全球治理倡議以人為本,尊重主權,呼吁真正的多邊主義、主權平等和合作共贏,已獲得國際社會廣泛支持?!皩θ蚰戏絿襾碚f,全球治理倡議提供了一個機會,讓他們從規則的被動接受者轉變為規則的制定者?!?/p>
中國新聞社編委、特稿中心主任張量認為,全球治理倡議蘊含著一套面向新時代的新型人權治理觀,其五大核心理念投射到人權治理領域,形成了五位一體的新型人權治理邏輯。全球治理倡議標志著中國人權治理方案走向成熟,也為破解全球人權治理困局提供了系統性方案。
與會人士亦認為,實際行動才能讓人權保障真正落地。
瑞典“一帶一路”研究所所長、廣東省國際戰略研究院特聘研究員史蒂芬·貝內特·布勞爾(Stephen Bennett Brawer)認為,如果沒有經濟發展、沒有消除貧困,空談保護人權也沒有意義。
西南政法大學人權研究院講師、國際組織研究中心主任廖予含表示,當今世界正面臨一種“不正義的全球秩序”,中國提出的四大倡議,構建了完整的通往全球正義的路徑。其中,全球治理倡議進一步為前三大倡議的落實提供了制度保障,把正義從一種道德判斷轉化為具有可行性的集體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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