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西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獲悉,“十四五”期間,西藏生態環境執法系統立足國家生態文明高地和高原生態安全屏障定位,踐行“兩山”理念,堅持“監管+服務”并重,寬嚴相濟監管原則,從柔性監管、輕微免罰、協同聯動、普法服務等方面,統籌生態環境保護和高質量發展。
在清單化柔性監管方面,篩選148家規范守法企業納入執法正面清單,落實無事不擾,嚴控現場檢查頻次,杜絕重復多頭檢查,改用非現場核查、遠程及上門幫扶方式開展監管服務。
在落實輕微違法容錯免罰方面,嚴格執行首違輕微免罰減罰政策,“十四五”期間全區生態環境系統不予處罰案件64起、免罰金額1444.14萬元,通過以教促改、以幫促治,為企業減負松綁。
在健全協同化監管機制方面,緊盯全區重大項目建設、重點產業發展需求,建立聯合監管機制,落實“提前介入、全程跟蹤、聯合監管、幫扶指導、服務保障”全流程工作模式。為全區清潔能源、文化旅游、特色農牧、綠色工業等重點產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生態環保執法保障。
在深化全方位助企普法方面,將普法服務融入執法全過程,常態化送法入企、上門幫扶,開展普法宣傳5579次、發放宣傳材料19.2萬余份。指導企業完善環保管理、排查環境隱患;健全政企溝通機制,精準提供政策技術定制化服務,引導企業主動治污、綠色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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