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拉薩市城關區人民法院成功完成全區首例民用航空器(公務機、直升飛機)查封保全執行行動,在涉及特殊動產(航空器)的執行領域實現質變突破,為航空器等復雜財產保全執行提供寶貴經驗,引起廣泛關注。此次執行行動源于一起涉及數億元標的的航空器租賃糾紛財產保全案件。申請人針對被保全人承租的航空器,請求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飛機作為特殊動產,其查封工作面臨專業要求高、協調部門眾多、保管風險及保全難度大等諸多挑戰。
為確保此次查封行動順利進行,拉薩市城關區人民法院高度重視,成立專項執行小組,明確申請人訴求、了解民航局及機場等部門意見,精心制定執行方案,就飛機的保全措施、保管場所、現場勘察等程序進行細化,制定“先查封到位資產、同步追查未定位標的”策略,明確飛機定位、查封流程、應急處置等環節。
經過認真布署,執行小組順利抵達直升機的主要停放地——蘇州,并提前與蘇州工業園區法院溝通,獲得協助支持,執行力量開展跨域協作。到達飛機停放場所后,被保全人非常抗拒、拒不配合,執行干警立即約談管理人員,熟悉停放場所和人員情況,做好釋法工作,明確告知其法律責任,爭取支持和配合。隨后,組織警力對涉案飛機進行逐一勘察與清點,全力防范意外發生,同時向相關人員送達查封法律文書,明確告知其需妥善保管涉案飛機、嚴禁惡意轉移、毀壞財產。
整個查封過程緊張有序:面對前期溝通時被保全人拒不配合甚至阻撓的情形,執行干警們耐心釋法明理,向其闡明拒絕履行、阻礙執行的嚴重后果,使其態度逐漸緩和。當日蘇州氣溫高達39攝氏度,干警們既承受高溫炙烤,又直面首次執行航空器的壓力,仍舊高效完成對現場28架涉案公務機、直升飛機的保全工作。
為貫徹落實國家關于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的發展意見,同時秉持著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城關區人民法院經研判,向被保全人釋明,在確保飛機狀態可控及實現財產保全目的的前提下,可以“活封”,允許被申請人繼續經營使用涉案飛機,并實時向法院報備使用情況及運營收入。目前因被保全人拒不配合,致使尚不具備“活封”的前提條件。
此次自治區首例飛機查封執行行動的成功,兼顧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充分彰顯了人民法院堅決維護法律尊嚴和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決心與能力。同時,這一案例也為全區保全、執行工作積累了寶貴經驗,為今后處理類似復雜案件提供了有益借鑒。下一步,拉薩市城關區人民法院將繼續秉持公正、高效、為民的執行理念,不斷創新執行方式方法,加大執行力度,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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